
外國人經營者專用 簡易宿所營業許可申請指南:順利開啟民宿・青年旅館・山小屋經營之路!
【行政書士法人塩永事務所】
📝 什麼是「簡易宿所」?日本旅館業法的定義與分類(外國人經營者須知)
依據日本《旅館業法》,「旅館業」是指「收取住宿費並提供他人住宿之營業行為」。此處所謂的「營業」,係指具備社會性、且持續並反覆提供設施服務者。
在法律上,日本的旅館業主要分為以下三大類。本篇將針對近年需求大幅成長的「簡易宿所營業」進行深入解析:
-
旅館・飯店營業(旅館・ホテル営業)
-
簡易宿所營業(簡易宿所営業)
-
寄宿營業(下宿営業)
「簡易宿所」簡單懂
《旅館業法》對簡易宿所的法律定義為:「設置以多人共用為主要結構與設備之設施,收取住宿費並提供他人住宿,且不屬於寄宿營業之事業」。
通俗來說,就是指「多人在同一個客室空間內共同使用,且浴室、廁所、洗臉台等設備屬於共用設施」的住宿設施。
具體設施範例:
-
青年旅館 / ゲストハウス(Dormitory 上下鋪合宿型)
-
Youth Hostel
-
膠囊旅館
-
山小屋
-
部分包棟渡假別荘 / 一棟貸(依建物結構與設備而定)
經營上述設施並收取費用者,依法必須取得「簡易宿所營業許可」。
💡 外國人經營者實務要點
提交給日本政府(保健所)的申請文件原則上必須使用日文。然而,公司章程、事業計畫書、僱傭契約書等文件,建議事先準備多語對照版本。這不僅有助於後續申請「經營・管理」簽證,也能為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做好準備,這是實務上的黃金法則。
✨ 簡易宿所營業的優勢與設備要件(外國人業主必看)
商業優勢
| 視角 | 具體內容 |
| 旅客端 | 每人平均住宿費用通常設定得較為親民與便宜。 |
| 業者端 | 能在有限的空間內容納較多旅客,實現高效率的營運管理。 |
簡易宿所的形態非常多樣,既有價格實惠的背包客棧,也有收費高昂的高級包棟渡假別墅。不論哪種型態,只要在核定人數上限內充分利用,都能發揮降低每人平均成本的特點。
🌍 外國人經營者獨有的優勢
透過多語言的辦理入住(Check-in)指引、海外社群媒體發帖宣傳、以及串聯海外 OTA 預訂平台,能夠直接吸引並接軌大量的各國赴日觀光客(Inbound)需求,這是極大的競爭優勢。
🚨 必備設備要件(務必確認當地條例)
若要取得簡易宿所營業許可,必須符合以下設備要件。但由於各都道府縣及保健所設置市的「旅館業法條例」標準各有差異,事前確認絕對不可或缺。
| 要件項目 | 國家一般標準(法定基準) |
| 客室總地板面積 |
33平方公尺以上。
※若核定容留人數未滿10人,面積標準可以減為:3.3平方公尺 × 容留人數 以上。 |
| 上下鋪床位間隔 | 若設置雙層床(2段ベッド)等設施,上下鋪之間的大致間隔須保持在 1公尺以上。 |
| 衛生與環境設備 | 必須具備適當的換氣、採光、照明、防潮及排水設備。 |
| 入浴設備 |
須具備能滿足住宿者需求的適當規模入浴設施。
※若鄰近有公共浴室(錢湯等)且經認定不影響旅客沐浴者,可依法申請免除或放寬。 |
| 洗臉設備 | 須設置適當規模之洗臉設備。 |
| 廁所設備 | 須設置適當數量之廁所。(若為共用,許多地方條例會詳細規定男女分開等細節) |
| 櫃檯 / 櫃台 | 國家法律層面並非強制要求,但部分地方自治體的條例會強制規定必須設置櫃檯(玄関帳場)。 |
⚠️ 注意事項:
雙層床(2段ベッド)的面積計算方式,各保健所の見解可能不同,請務必事前確認。
《建築基準法》的「檢查合格證明書(検査済証)」與「消防法令適合通知書」原則上需要提交日文原本,部分自治體會要求附上翻譯件。在開工改建前,攜帶圖面前往保健所與建築指導課進行事前諮詢是絕對的鐵則。
⚠️ 規劃階段必須注意的重要限制(外國人業主必讀)
1. 用途地域的營業限制(都市計畫法)
並非所有土地或建築都可以經營旅館業。根據日本《都市計畫法》的「用途地域」劃分,以下區域原則上不得經營旅館業(包含簡易宿所):
-
第一種・第二種低層住居專用地域
-
第一種・第二種中高層住居專用地域(部分條件下可能放寬,須個案確認)
-
工業地域、工業專用地域
請務必透過各市町村政府的都市計畫圖或相關窗口,確認預計購入或租賃的物件是否屬於上述禁營區域。
2. 即使是接手現成/中古物件(居抜き)也不可大意
即使是直到最近都還在經營簡易宿所的現成物件,也可能因為許可要件或法令變更、抑或是周邊環境(如新設學校等)的變化,導致無法重新取得營業許可。
進行新建或改建工程屬於前期投資,建議在施工前的計畫階段,即攜帶預定竣工圖面前往管轄的保健所等部門進行事前諮詢與確認。
3. 申請時所需的其他重要文件
-
依據《建築基準法》第7條第5項規定之「檢查合格證明書(検査済証)」影本
-
「消防法令適合通知書」影本
-
申請物件周圍約 100公尺以內之略圖/見取圖 等
📄 外國人經營者文件準備貼士
公司成立後的登記事項證明書、章程、事業計畫書、僱傭契約書、日語能力證明文件等,在申請簡易宿所許可的同時,也是辦理在留資格「經營・管理」簽證不可或缺的文件。
🏘 與民泊(住宅宿泊事業)的關聯性(戰略性靈活運用)
住宅宿泊事業(即一般所謂的「民泊」)有每年不得超過 180 天的營業天數限制。
若考量到未來的全年營運,部分經營者會選擇在初期就按照簡易宿所的設備標準來修建設施,先以民泊形式開業,之後再順暢地切換並取得「簡易宿所營業許可」。
🌐 外國人經營者戰略建議
民泊採用報備制(屆出制),門檻相對較低;而簡易宿所許可雖然設備要件較嚴格,但可以 365 天全年無休營業。為了滿足在留資格對於「事業持續性與安定性」的審查要求,從初期選址與設計時就納入簡易宿所標準,是事業成功的重要關鍵。
🇯🇵 外國人經營者必備「經營・管理」簽證要件(2025年10月新新制後)
外國人在日本國內親自經營簡易宿所事業,原則上必須取得在留資格「經營・管理」。
主要許可要件(2025年10月16日施行之新修訂基準):
-
確保實體營業場所:必須在日本國內設有獨立且真實存在的事務所(原則上須與住宅空間有明確區隔)。
-
事業規模要件:
-
資本金(或出資總額)須達 3,000萬日圓以上
-
並且須僱傭至少 1 名常勤員工(日本籍、特別永住者或持有特定得工作之在留資格者)。
-
-
日語能力要件:申請人本人或所僱傭之常勤員工,其中一方須具備相當程度之日語能力(如 JLPT N2 相當或 B2 程度以上)。
-
經營經驗或學歷:申請人須具備 3 年以上之事業經營/管理經驗,或擁有相關領域之碩士、博士或專業職學位。
-
事業計畫書:計畫書須經由中小企業診斷士、公認會計士(註冊會計師)或稅理士等日本專業人士進行確認。
💼 簡易宿所事業與簽證的相性
青年旅館與山小屋營運屬於明確的「住宿業」商業模型,且容易產生在地僱傭(如房務清潔、櫃檯接待等),因此在申請「經營・管理」簽證時,非常容易向入國管理局證明**「事業的持續性與安定性」**。
✅ 行政書士法人塩永事務所:為外國人經營者提供「簽證 × 許認可」一站式支援
本事務所提供以下針對外國人經營者的一體化專業支援服務:
-
日本法人設立(公司章程撰寫、登記申請支援)
-
在留資格「經營・管理」申請(事業計畫書撰寫、日語能力證明及僱傭契約等輔導)
-
簡易宿所營業許可申請(包含與保健所、消防署、建築指導課之事前協調)
-
民泊(住宅宿泊事業)與簡易宿所之戰略性運用諮詢
-
多語言顧客指引與入住手冊(Check-in Manual)製作支援
若您對物件活用、繁複的許可申請流程有任何疑問,或已持有潛在可經營的物件,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。
📞 聯繫我們
行政書士法人塩永事務所
-
📞 電話:096-385-9002
-
📧 電郵:info@shionagaoffice.jp
-
🌏 多語服務:提供英文、中文、越南語諮詢(須事先預約)
-
🏢 服務據點:熊本總部・服務範圍涵蓋日本全國(支援線上視訊面談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