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📘永住許可申請完全指南
〜為希望獲得無工作及在留期間限制的「永住者」簽證的您〜
行政書士法人鹽永事務所(熊本市中央區)
什麼是永住者?
「永住者」是根據《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》(入管法)第22條規定,在留活動和在留期間完全不受限制的在留資格。取得永住許可後,無需更新在留期間,在日本國內的就業、轉職、創業、居住等方面都能享有極高的自由度。
永住者的優勢
✅ 在留期間無限制
- 無需辦理在留期間更新手續(僅需每7年更新在留卡)
- 可進行長期人生規劃
✅ 就業自由
- 職業、行業無限制
- 自由轉職、創業
- 打工、副業無限制
✅ 社會信用提升
- 住房貸款審查更易通過
- 租房合約更順利
- 信用卡及各類貸款審查更有利
✅ 家庭穩定
- 配偶、子女更容易取得在留資格
- 在日本建立穩固生活基礎
永住者身分是在日本建立生活基礎的極為重要的一步。
⚠️重要注意事項
「永住許可申請」與通常的在留資格變更申請性質不同。
- 通常的在留資格變更:符合要件原則上予以許可
- 永住許可申請:由法務大臣裁量的特別許可手續
因此,即使形式上符合要件,也可能因綜合判斷而被拒簽。
🆚永住許可與歸化申請的區別
| 項目 | 永住許可申請 | 歸化申請 |
|---|---|---|
| 目的 | 將在留資格變更為「永住者」 | 取得日本國籍 |
| 申請窗口 |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(入管) | 法務局(國籍課) |
| 申請單位 | 可個人單位申請 | 原則上以家庭為單位 |
| 國籍 | 保留現有國籍 | 取得日本國籍,喪失原國籍※ |
| 選舉權 | 無 | 有(日本選舉權) |
| 護照 | 使用母國護照 | 取得日本護照 |
| 審查靈活性 | 家庭部分成員不符合要件也可申請 | 原則上全體成員需符合要件 |
| 再入國許可 | 視同再入國許可1年,通常5年 | 不需要(作為日本人自由出入境) |
※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除外
實務上的方法
實務中常見的做法是:先由本人取得永住許可,之後再將配偶或子女的在留資格變更為**「永住者的配偶等」或「定住者」**等。
📋永住許可申請的3項基本要件
申請永住許可時,原則上需要滿足以下全部3項要件(入管法第22條第2項)。
① 品行端正(入管法第22條第2項第1號)
具體審查要點
✅ 遵守法令
- 無犯罪記錄(刑事處罰、前科)
- 無入管法違反記錄(非法就勞、資格外活動等)
- 交通違規記錄(即使輕微,次數多也會負面評價)
✅ 履行社會責任
- 履行納稅義務(所得稅、住民稅、消費稅等)
- 繳納年金保險費(特別重視近2年)
- 繳納健康保險費
✅ 社會常識上的良好性
- 無虛假申請、非法就勞、詐騙行為等
- 與反社會勢力無關聯
- 與鄰居或職場無糾紛
② 擁有足以維持獨立生計的資產或技能(入管法第22條第2項第2號)
具體審查要點
✅ 收入要件
- 原則:年收入300萬日圓以上(單身情況下的參考)
- 有撫養家屬的情況:每增加1人約加算70萬日圓(參考)
- 例:夫妻+2個孩子=約510萬日圓以上
✅ 收入的穩定性·持續性
- 正式員工雇用最有利
- 個體經營者:需提供過去3年的納稅申報證明穩定收入
- 派遣·合約員工:需出示合約續簽預期
✅ 未領取生活保護
- 現在·過去領取生活保護的記錄原則上為負面評價
- 有不得已情況的個別判斷
✅ 社會保險的加入·繳納
- 厚生年金·健康保險的加入狀況
- 國民年金·國民健康保險的繳納狀況
- 特別重視近2年的繳納記錄
必要文件示例
- 在職證明書·雇用合約書
- 源泉徵收票(近3年)
- 住民稅課稅證明書·納稅證明書(近3年)
- 納稅申報書副本(個體經營者)
- 年金記錄(年金定期通知等)
③ 認定其永住符合日本利益(入管法第22條第2項第3號)
具體審查要點
✅ 在留期間要件
- 原則:在日本連續居留10年以上(其中以就勞資格或居住資格居留5年以上)
- 「連續居留」是指:單次出國不超過3個月,年度合計不超過150天為參考標準
✅ 現在的在留期間
- 現有在留資格的在留期間為**「3年」或「5年」**
- 在留期間為「1年」原則上不可申請
✅ 遵守法令·履行公共義務
- 適當納稅(所得稅、住民稅、消費稅等)
- 繳納年金·健康保險費
- 遵守入管法及其他法令
✅ 無公共衛生問題
- 是否患有傳染病(結核等)
- 必要時需提交健康診斷書
🎯在留期間要件的特例(縮短要件)
符合以下條件者,原則10年的在留要件可能會縮短。
| 特例對象 | 在留要件的縮短內容 | 依據 |
|---|---|---|
| 日本人的配偶 | 實質婚姻生活持續3年以上,且在日本連續居留1年以上 | 永住許可指南 |
| 永住者的配偶 | 同上 | 永住許可指南 |
| 特別永住者的配偶 | 同上 | 永住許可指南 |
| 日本人的實際子女 | 在日本連續居留1年以上 | 永住許可指南 |
| 特別養子 | 在日本連續居留1年以上 | 永住許可指南 |
| 定住者 | 連續居留5年以上 | 永住許可指南 |
| 難民認定者 | 認定後居留5年以上 | 永住許可指南 |
| 高度專門職(積分制) | 70分以上:3年 80分以上:1年即可申請 |
入管法施行規則別表第2 |
| 被認定對日本有貢獻者 | 通過個別審查可能成為縮短對象 | 法務大臣裁量 |
注意事項
- 即使符合縮短要件,其他要件(品行端正·生計要件)仍需正常審查
- 配偶情況下,需證明是實質性婚姻生活(同居、生計一體等)
- 高度專門職情況下,需根據積分計算表進行證明
❌永住許可申請的常見誤解與拒簽原因
誤解① 「符合要件就一定會被批准」
❌ 永住許可基於法務大臣的裁量,即使形式上符合要件也可能被拒簽。
誤解② 「住滿10年就沒問題」
❌ 不僅是在留期間,還需滿足納稅·年金繳納·品行等所有要件。
誤解③ 「輕微交通違規沒問題」
❌ 即使是輕微交通違規,次數多也會被負面評價。特別是無照駕駛、酒駕、超速(30km/h以上)會被嚴重看待。
拒簽的主要原因
🚫 年金·稅金未繳納
- 近2年的年金未繳納是拒簽的重要原因
- 住民稅、所得稅的拖欠
- 即使事後補繳,繳納時間也會影響審查
🚫 在留期間為「1年」
- 原則上需要擁有3年或5年的在留期間
- 「1年」的情況下,需先延長在留期間(變更為3年以上)
🚫 收入不足·不穩定
- 年收入低於參考標準(300萬日圓~)
- 無法證明收入的持續性·穩定性
- 有生活保護領取記錄
🚫 違反法令·品行不良
- 交通違規累積
- 入管法違反(資格外活動、非法就勞等)
- 涉及刑事案件
🚫 出國時間過長
- 單次出國超過3個月
- 年度出國天數合計超過150天
- 無法認定連續居留的實際情況
📝永住許可申請的辦理流程
1. 永住要件的事前檢查
本事務所實施免費診斷
- 在留歷史確認(在留卡、護照)
- 納稅狀況確認(課稅·納稅證明書)
- 年金·保險加入歷史確認(年金定期通知等)
- 家庭成員·婚姻狀況確認
- 品行(交通違規記錄等)確認
申請可否判斷
- 要件滿足狀況評價
- 申請時機判斷(時機尚早時設定準備期間)
- 風險因素分析與對策
2. 必要文件的收集與製作
申請人本人準備的文件
- 在留卡(正反面影本)
- 護照(全頁影本)
- 證件照(4cm×3cm,1張)
- 住民票(記載全體家庭成員,省略個人編號)
在市區町村役場取得的文件
- 住民稅課稅證明書(近3年)
- 住民稅納稅證明書(近3年)
- 國民健康保險費繳納證明書(加入者)
在工作單位取得的文件
- 在職證明書
- 雇用合約書(影本)
- 源泉徵收票(近3年)
在年金事務所取得的文件
- 年金加入履歷(年金定期通知)
- 年金保險費繳納證明書(近2年)
個體經營者的追加文件
- 納稅申報書副本(近3年)
- 事業內容說明書
- 營業許可證(需要的行業)
行政書士製作的文件
- 永住許可申請書(規定格式)
- 理由書(詳細說明申請理由)
- 身元保證書(保證人簽名·蓋章)
- 翻譯文件(有外語文件時)
關於身元保證人
- 原則上為日本人或永住者
- 家人·朋友·上司等
- 需要保證人的住民票·在職證明書等
- 保證內容:滯在費·回國旅費·遵守法令的保證(無法律責任)
3. 向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申請
申請地點
- 熊本居住者:福岡出入國在留管理局熊本出張所
- 地址:〒862-0971 熊本市中央區大江3-1-53 熊本第2合同廳舍1樓
- 受理時間:工作日9:00〜16:00
申請方法
- 本人申請或申請代辦人(行政書士)代辦
- 本事務所的申請代辦行政書士可代理申請
- 申請時提交全套申請文件
4. 審查·問詢·面試
審查流程
- 文件審查:對提交文件進行形式·實質審查
- 追加資料提交:根據需要指示提交追加文件
- 面試:對申請人本人進行面試(也有不實施的情況)
- 實地調查:訪問工作單位或住所(少見)
- 身元保證人問詢:電話確認等
審查期間
- 參考:6個月〜12個月
- 因案件而異(複雜案件可能超過1年)
- 可詢問審查狀況
5. 結果通知
許可的情況
- 通知明信片郵寄至家中
- 在入管窗口領取在留卡
- 在留資格變更為「永住者」
- 手續費:8,000日圓(收入印花)
拒簽的情況
- 拒簽通知書郵寄
- 拒簽理由說明有限
- 可再次申請(符合要件的情況下)
- 本事務所支援拒簽理由分析與再申請策略制定
🛡️行政書士法人鹽永事務所的支援內容
以熊本縣為據點,擁有眾多永住許可申請辦理實績的本事務所,提供以下支援服務:
✅ 永住許可要件的免費診斷
- 在留歷史·納稅狀況·年金加入歷史等問詢
- 申請可否判斷與最佳申請時機建議
- 風險因素分析與對策提示
✅ 必要文件指導與收集支援
- 製作必要文件清單
- 詳細說明取得方法
- 文件收集代辦(憑委託書)
✅ 翻譯文件製作支援
- 可對應英語·中文·越南語等
- 製作公文翻譯證明書
- 與翻譯公司合作
✅ 永住許可申請書的製作與提交代辦
- 製作申請書·理由書
- 身元保證書製作支援
- 申請代辦行政書士代理向入管窗口申請
- 申請後追蹤
✅ 審查中的支援
- 應對入管問詢
- 準備·提交追加資料
- 確認審查狀況
✅ 拒簽時的原因分析與再申請對應
- 拒簽理由詳細分析
- 制定再申請準備計劃
- 為滿足要件提供建議
✅ 許可後的支援
- 陪同領取在留卡
- 家屬在留資格變更申請支援
- 其他簽證諮詢
🏢事務所概要·諮詢方式
行政書士法人鹽永事務所
〜簽證·永住·歸化申請的專業事務所〜
所在地 〒862-0950 熊本市中央區水前寺1-9-6 (JR新水前寺站 步行3分鐘)
電話號碼 📞 096-385-9002
營業時間 工作日9:00〜18:00 (週六·假日諮詢可/預約制)
初次諮詢 免費(細緻診斷永住申請的可否)
對應地區 熊本縣全域·全國對應可能(支援線上諮詢)
對應語言 日語·英語·中文·越南語(翻譯對應)
💰費用參考
永住許可申請支援
基本費用:100,000日圓〜150,000日圓(不含稅) ※根據案件複雜程度、家庭人數有所變動
包含的服務:
- 初次諮詢·要件診斷
- 製作必要文件清單
- 製作申請書·理由書
- 製作身元保證書
- 申請代辦(代理向入管申請)
- 審查中追蹤
另外費用:
- 翻譯費(有外語文件時)
- 各類證明書取得實際費用
- 入管申請手續費8,000日圓(許可時)
支付方式:
- 銀行轉帳
- 現金(事務所窗口)
- 可諮詢分期付款
❓常見問題(FAQ)
Q1. 永住許可的審查期間需要多久? A. 通常為6個月〜12個月左右。根據案件複雜程度及入管審查狀況會有前後差異。
Q2. 永住許可申請中可以轉職嗎? A. 可以,但需要向入管報備。如因轉職收入大幅減少,可能會影響審查。
Q3. 永住許可申請中可以出國嗎? A. 取得再入國許可(視同再入國許可)後可出國。但長期出國可能影響審查。
Q4. 配偶和孩子也可以一起申請永住嗎? A. 可以。但各自需要滿足要件。配偶需符合「日本人的配偶等」或「永住者的配偶等」要件,子女需審查撫養狀況等。
Q5. 永住許可被拒簽後,現有在留資格會怎樣? A. 現有在留資格會保留。被拒簽也不會立即失去在留資格。
Q6. 有年金或稅金未繳納的情況怎麼辦? A. 首先需全額補繳未繳部分,之後需要一定期間(通常2年左右)建立繳納實績。補繳後立即申請可能在審查中不利。
Q7. 高度專門職積分制是什麼? A. 將學歷·工作經歷·年收入·資格等積分化,達到70分以上可取得「高度專門職」在留資格,永住申請的在留期間要件可縮短。
Q8. 身元保證人需要承擔什麼責任? A. 不承擔法律責任。僅為形式保證,無支付滯在費或回國旅費的義務。
總結|永住是穩定生活的第一步
取得永住許可將為您在日本的生活·就業·家庭生活的各方面帶來穩定與自由。
但是,審查非常嚴格,因文件不全或事實誤認而被拒簽的案例也不少。特別是納稅·年金繳納記錄、品行的良好性、收入的穩定性會受到嚴格審查。
行政書士法人鹽永事務所將根據您的具體情況制定最佳申請策略,全力支援您確實取得永住許可。
我們的優勢
✅ 豐富實績:以熊本為據點辦理眾多永住許可申請 ✅ 細緻診斷:初次諮詢詳細問詢,分析風險因素 ✅ 確實申請:申請代辦行政書士代理申請,審查中追蹤 ✅ 拒簽對應:萬一被拒簽也會進行原因分析與再申請支援
在熊本考慮永住許可申請的朋友,請務必諮詢本事務所。
📞 聯絡我們
☎️ 096-385-9002
初次諮詢免費|全國對應|嚴守秘密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