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🇯🇵 日本配偶者簽證(在留資格)完整解說
——由日本法務省認可「登錄支援機構」行政書士法人塩永事務所提供——
在日本,外國人若與日本人或永住者結婚並希望在日本長期生活,就需要申請一般稱為「配偶者簽證」的在留資格。 塩永事務所位於熊本市,是日本法務省正式認可的「登錄支援機構(登録支援機関)」,專門協助外國人在日生活、工作與在留手續,是台灣朋友在日本結婚定居的可靠後盾。
📌 什麼是「配偶者簽證」?
正式名稱如下:
- 日本人的配偶等(日本人の配偶者等)
- 永住者的配偶等(永住者の配偶者等)
只要與日本國籍者或永住者合法結婚,並希望在日本中長期居住,就需要申請此類在留資格。 台灣常說的「日本結婚簽證」「日本人配偶簽證」皆屬於此類。
⭐ 配偶者簽證的三大優點
1.工作完全自由,無任何限制
持有配偶者簽證後:
- 可任職正職、合約、派遣、打工
- 可自由兼職
- 可自行創業
完全不受在留資格的工作限制,是最自由的在留資格之一。
2.申請永住(永久居留)有重大優惠
一般永住申請需在日本居住 10 年以上, 但配偶者簽證持有人可縮短為 3 年。
但仍需符合:
- 婚姻關係持續
- 品行良好
- 有穩定收入與生活基礎
3.可申請子女來日(家族滯在)
符合條件時,可讓外國籍子女以「家族滯在」方式來日本生活。 ※父母(岳父母)原則上無法申請來日,除非有特殊理由。
⚠️ 重要觀念:
結婚 ≠ 可以直接住在日本
即使已在台灣或日本完成結婚登記,仍需經過日本入管局審查並取得配偶者簽證,才能合法居住日本。
審查重點包括:
- 婚姻是否真實(非假結婚)
- 是否有足夠收入與生活能力
- 是否能在日本穩定生活
📑 配偶者簽證申請的必要條件
1.婚姻必須在兩國皆合法成立
需同時符合:
- 日本市役所已受理婚姻登記
- 外國籍配偶在母國法律上婚姻有效
- 能取得雙方國家的婚姻證明文件
若因母國政情或制度問題無法取得文件,也可透過理由書與替代資料補強。
📮 配偶者簽證的兩種申請方式
方式①:從海外將配偶接來日本
(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申請)
流程:
- 日本籍配偶向入管局提出申請
- 審查約 1~3 個月
- 核准後取得「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」
- 外國籍配偶至日本在外館(台北、台中、香港等)申請簽證
- 入境日本後於機場領取在留卡
方式②:人在日本境內,變更在留資格
(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)
適用於:
- 留學生
- 工作簽證持有人
- 技能實習生
流程:
- 向所在地管轄入管局提出申請
- 審查約 1~3 個月
- 核准後領取新的在留卡
※審查期間原有在留資格仍有效。
🔍 配偶者簽證審查的三大關鍵
1.婚姻真實性
入管會特別注意以下情況:
- 交往時間過短
- 年齡差距大
- 長期分居
- 無共同語言
- 交往證據不足
需以客觀資料證明是真實婚姻。
2.生活與經濟能力
審查內容包括:
- 收入是否穩定
- 稅金、社會保險是否按時繳納
- 是否有足夠存款
- 居住環境是否適當
※並非只看年收入,而是整體生活能力。
3.居住實態
原則上夫妻需同居。 若因工作等原因暫時分居,需提供合理理由與未來同居計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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